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打击使用“猎夹”等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23|来源: 三明市... |浏览次数:621|专栏: 市级政... 分享到:

各县(市、区)林业局:

  在林区野外使用“猎夹、猎套”等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不仅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还危害人身安全。近段时间以来,随着春耕生产进入旺季,农民进山耕作增多,猎夹伤人事件频发,社会反映强烈。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在山上违法使用“猎夹、猎套”等禁用工具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使用“猎夹”等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执法专项行动,代号为“禁猎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2021年3月20日至6月20日。

  二、打击重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规定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市林业局成立2021年“禁猎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执法支队。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林长制实施方案推行,列入年度资源保护责任目标考评,精心组织行动,强化工作落实。

  (二)开展宣传教育。结合“爱鸟周”等活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农村圩日、乡村墙报横幅等渠道,开展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意识,从管理、宣传、教育、打击等方面规范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建立长效保护机制。

  (三)突出打击重点。各县(市、区)林业局要充分利用护林员的前段岗哨作用,深入到案件多发地、频发地开展“拉网式”执法巡查;林业执法机构、林业站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入辖区内农贸市场、早市等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清理相关禁用工具,堵住监管漏洞,集中整治,重拳出击,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四)做好部门协作。各县(市、区)林业局要主动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主动沟通,协作配合,确保执法检查、技术鉴定、证据固定、动物活体救助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与公检法部门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理顺行刑衔接工作,确保执法行动顺利开展,有效遏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五)及时信息上报。各县(市、区)林业局要指定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成果统计和信息报送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发生,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于每月20日上报,活动开展总结于6月18日前,报市林业执法支队邮箱,联系人:叶红,电话:13******787。

  附件:1.2021年“禁猎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21年“禁猎行动”战果统计表

  三明市林业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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