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2020-10-15|来源: 三明市... |浏览次数:957|专栏: 市级政... 分享到: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综合执法支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根据市局年初工作安排,结合省、市政府对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以下简称“进口冻品”)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结合《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明市监食流〔202034号)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保快速、准确实施,做到进口冻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冻品依法进行查处,保障食品安全。

  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对进口冻品经营者自备或者租用的冷藏冷冻食品贮存场所(含附设冻库)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来自疫情高发国家进口冻品的来源、数量、销售等情况,严格核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质量安全证明以及批发销售记录等,确保进口冻品来源可溯、渠道合法。同时,要根据进口冻品的温控特点,重点检查温度动态信息记录等情况,确保进口冻品贮存、运输、销售过程持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强化违法案件查处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销售无合法来源手续进口冻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来源不明进口冻品,应责令货主提供真实合法的来源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入出库数量与记录不符,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编造、篡改相关记录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追查进口冻品来源和流向,涉及种植养殖、进出口、运输环节的,及时将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农业农村、海关、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购买、安全消费。同时,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畅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对各方反映的进口冻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置。

  五、专项整治行动时间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208月开始,至202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20208月)。各县级局、市局相关科室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谋划,细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固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08-20212月)。各县级局、市局相关科室根据实施方案,按照职能职责对辖区内进口冻品经营者自备或者租用的冷藏冷冻食品贮存场所(含附设冻库)等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家底,建立监管台账,整治问题,查处违规违法行为,适时结合宣传周开展进口冻品宣传活动。

  第三阶段:指导推进(202011月、20212)。市局适时组织相关科室联合开展此项行动的督促检查,通过实地暗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督促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202012月—20212月)。对标任务内容、整治重点查漏补缺,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制度机制,切实规范进口冻品经营行业市场秩序,保障进口冻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利。

  请各县级局牵头股室统一收集汇总本地整治工作情况、市局相关科室汇总市级层面整治工作情况,于每月5日前填写统计表(附件)2020115日及202135日前报送阶段性和全面工作总结,以上材料均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至市局执法稽查科郑冬泉工号,联系人:郑冬泉,联系电话:8231068 13960567139 

       附件:进口冻品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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