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梅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梅列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2021-01-11|来源: 梅列区... |浏览次数:477|专栏: 市级政... 分享到:

各市场监管所,特安股,质量综合股,执法稽查股:

根据《三明市梅列区消防工作联席会关于印发<梅列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梅消联〔2020〕31号),依据我局职能,制定《梅列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梅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



                      梅列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依据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统一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结合我局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综合整治,摸清我区高层建筑相关消防产品质量、消防电梯状况,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有效整改突出问题,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我区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1、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

三、整治重点

(一)落实消防产品、消防电梯安全制度

消防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和消防电梯的管理工作是否明确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并落实到位。

(二)落实日常维护保养管理

一是消防产品质量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三无”产品;二是消防电梯是否按规定张贴有关标识,是否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对消防电梯进行定期日常维保保养,消防电梯是否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

质量综合股和特安股要配合区消防大队做好全区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

(二)抽查阶段(2021年6月30日)

各市场监管所要在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建立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和消防电梯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并分别报送质量综合股和特安股。质量综合股要对全区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状况进行抽查,特安股要对全区高层建筑消防电梯安全状况进行抽查。

(三)持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31日)

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存在消防产品质量问题和消防电梯安全隐患的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整改方案和资金,督促推动问题隐患整改销号。质量综合股和特安股要报请区专项办挂牌督办存在消防产品和消防电梯重大隐患的单位。执法稽查股要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要依法查处。

(四)优化提升阶段(2022年12月前)

质量综合股和特安股要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区专项办的检查验收;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组织专题研究,提出措施完善消防产品质量和消防电梯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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