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数字沙县 宽带工程”暨加快5G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2020-03-30|来源: 沙县政... |浏览次数:440|专栏: 市级政... 分享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新时代“数字沙县?宽带工程”暨加快5G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0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时代“数字沙县?宽带工程”暨加快5G发展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数字福建?宽带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9〕1号)和《三明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数字三明·宽带工程”暨加快5G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明政办〔2019〕43号)精神,加快我县5G发展,深化“数字沙县”建设,助力新时代新沙县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任务

  ㈠建设高水平全光网络。构建高速骨干光纤网络,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的网络架构,提高互联网出口带宽和网络质量。深入实施百兆光纤进农村,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巩固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推进信息通信资费下降。

  责任单位:各基础电信企业、广电网络集团沙县分公司

  ㈡加快5G产业发展

  1.编制5G基站建设规划。县自然资源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市政专项规划时,应纳入5G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内容。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国土用地、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按5G基站专项规划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

  2.大力推进5G“微站”和智慧杆建设。各基础电信企业、广电网络公司、铁塔公司组织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供电公司编制市政道路杆塔信息目录和沙县移动通信“微站”及多功能杆智慧建设规划。

  3.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统筹推进县城区、各乡(镇)村、产业园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5G网络建设。加快以5G网络为重点的无线宽带城市建设,加快政府楼宇、学校、旅游景区、医院、高新科技产业园等全县热点区城5G网络建设,逐步实施乡村5G网络覆盖工程,推进农村重点区域5G网络建设,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各基础电信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广电网络集团沙县分公司、国网沙县供电公司

  ㈢拓展NB-IoT网络覆盖。进一步拓展全县NB-IoT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将网络覆盖由城区逐步向乡镇、农村地区延伸,根据业务需求及时开通NB-IoT网络补充覆盖。深化各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服务商及互联网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基础电信企业平台资源、数据资源和渠道资源,重点推进面向智慧城市、重点行业和民生服务等领域的重大应用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各基础电信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广电网络集团沙县分公司

  ㈣推动网络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各基础电信企业推进LTE、接入网、承载网、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及移动终端支持IPv6,改造门户网站、网上营业厅、移动互联网应用,支持IPv6优先访问。强化新建信息化项目技术审核,确保新建项目硬件设备达到IPv6要求。

  责任单位:各基础电信企业、广电网络集团沙县分公司

  二、保障措施

  ㈠开放资源共享。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全县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专业会展场馆等公共场馆,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铁路、路灯杆、监控杆、公交车站等各类公共设施要向5G基站及配套设施等通信网络设施建设开放,提供场地和用电便利,支持基站选址建设。同时各单位存量站址搬迁需专业部门评估认可后方可进行站点搬迁,保障人民群众5G通信业务需求。5G基站建设涉及需要占用道路、路面破拆、线缆敷设、存量管道维护等通信工程施工时,交通、市政等相关管理部门给子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并加快审批流程,允许开放合适的时段进行工程施工。并结合城建投资,给予财政科目预算。交通、铁路、市政等部门要为各基础电信企业、三明铁塔、广电网络在县内高速公路、桥梁、高铁红线内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地下管廊提供便利支持,规范资源租费。住建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等企业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将通信管道、配线管网设备间、电信间、无线信号覆盖室内分布系统、室外宏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等同于水、电、气纳入建筑物的必备配套建设中,与建筑物同步设计、施工、验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住宅小区光纤、基站、室分、机房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并开放小区内路灯杆监控杆资源,严禁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三明铁塔要统筹各基础电信企业的建设需求,实现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享利用,并向社会开放富余的铁塔、管线、机房等功能性设施。各电信企业及三明铁塔在5G网络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共建共享规定,不得未经统筹独家进行5G站点建设。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信科技局、各基础电信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广电网络集团沙县分公司、国网沙县供电公司

  ㈡加强电力保障。供电公司要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8〕105号)要求,加强对5G通信设施供电保障。住建、市政、公路和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为5G建设的相关电力配套设施施工给予支持,开放审批绿色通道,保障5G通信设施电力供应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优化5G设施电力供应申请审批流程,提供技术支持和审批绿色通道,全力满足基站建设对电力增容的需求;要针对5G网络设施的布局特点,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对符合条件的通信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交易;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对通信基站电价予以优惠,进一步降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用电成本。发改、市场监管和供电等部门要对尚不具备条件实行直供电的5G基站,在转供电环节中发生的乱加价行为予以及时纠正。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发改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工信科技局,各基础电信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广电网络集团沙县分公司、国网沙县供电公司

  ㈢强化安全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全县防汛救灾重点通信基站和干线光缆传输网络的保障工作,提升紧急状况下通信网络的持续服务能力。县委政法委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辖区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县公安局要联合通信管理部门从严依法惩处破坏信息基础设施、阻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妨碍应急通信保障及通信设施抢修救险等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通信主管部门及基础电信企业要做好面向公众的科普宣传,加大对公众普遍关注的电磁辐射、5G等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感知度,共同营造5G建设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各基础电信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广电网络集团沙县分公司、国网沙县供电公司

  ㈣落实要素保障。县自然资源局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市政专项规划,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保障合理建设用地需要。新建基站项目业主可直接受让政府供应土地,也可通过配建等方式使用土地。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分类审批,缩短建设审批周期。创新项目联审、协同协作机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受理,各部门并联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在基站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继续租用上,社会各界在租费上应给予减免支持,保障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能够更快更好的发展5G。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各基础电信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广电网络集团沙县分公司、国网沙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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