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强化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2020-03-30|来源: 沙县政... |浏览次数:204|专栏: 市级政... 分享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全力以赴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保障全县经济平稳运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企业做好复工报批手续。

  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积极沟通企业,科学合理研究制定复工方案,错峰安排企业复工复产。要全面掌握各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对所有湖北籍员工实行劝告制,劝其延期返岗,指导企业做好入沙员工的审查、居家留观措施的落实和疫情防控预案,要求企业签订防控疫情安全复工复产责任状,并对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及时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向企业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县工信科技局备案。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严禁开工。

  二、督促企业做好主体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园区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十个必须”防控措施,即必须有疫情防控预案、必须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有高管专责管防控、必须保证员工所需疫情防控物资、必须要戴口罩上班、必须每日对食堂等重点场所消杀防疫、必须每日上岗前测体温、必须有专人管理员工健康情况、必须落实三人以上不聚集制度、必须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毒并登记。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防控到位。

  三、服务企业做好生产帮扶工作。

  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加大对企业生产的帮扶,做好跟踪服务,协助企业完善生产所需疫情防护物资储备,指导企业做好生产计划调整,确保已开工的企业稳产,做好在岗职工的管理和防护,减少人员流动。对拟开工企业用工要坚持审慎用工和稳定用工相结合,鼓励企业加大本地招工力度,科学合理补充用工缺口。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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