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起施行!@三明群众:这封倡议书请查收

信息发布时间:2020-12-14|来源: 聚焦三明 |浏览次数:3229|专栏: 头条新闻 分享到: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亮丽的底色

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进步

12月1日

《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即将实施

这是精神文明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重要成果

对进一步提升三明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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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群众,这封来自市委文明办的“文明倡议书”,请查收!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三明是咱家,文明靠大家。疫情期间,咱们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展现了顾大局、有担当的精神风貌,来给自己点个大大的赞!今年12月1日,《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要落地开花、常开不谢,离不开您的亲自参与和积极践行。在此,我们向您发出倡议:


1.

请转发,做宣传《条例》的传播者。


传递正能量、传播真善美,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通过短信、微信等传播方式,向家人亲属、同事朋友、左邻右舍宣传《条例》,更大范围地传播《条例》、传播文明行为规范,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使《条例》转化为广大市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精神力量和文明行动,让“文明三明”篇章更加绚烂!


2.

请参与,做贯彻《条例》的践行者。


城市文明,从我做起。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遵守《条例》,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礼貌待人,行为得体;公共场所文明有礼,爱护公共设施,规范养犬,维护公共环境;行路驾车文明有礼,车窗不抛物,路边不乱停;邻里相处文明有礼,与邻和睦,互帮互助;婚丧嫁娶文明有礼,勤俭节约,移风易俗;餐桌餐饮文明有礼,使用公勺公筷、不滥食野生动物、不铺张浪费。让文明行为处处可见!


3.

请监督,做实施《条例》的维护者。


《条例》的有效实施,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共同维护。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共设施、浪费公共资源、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让不文明行为无处遁形!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以《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为规范为遵循,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让文明行为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让“日行一善”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我们的行为习惯,让文明之花处处绽放!


中共三明市委文明办

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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