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处置涉疫情网络不良信息 专家建议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疫情权威信息披露

信息发布时间:2020-02-13|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次数:9447|专栏: 中央媒... 分享到:

 “某地封城”“某地出现大规模传染”“板蓝根童子尿是特效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大量网络不良信息四起,有人甚至感叹“一些‘谣言’比病毒传染性更强”。

  各种网络不良信息泛滥,极大地误导了社会公众,扰乱了公共秩序,成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绊脚石”。对此,各地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处置,依法打击,清除了大量网络不良信息和不实言论,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从治理角度来看,在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权威信息披露,清除不良信息赖以生存的土壤。”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城市治理研究所所长吴结兵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不良信息误导公众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周丹经梳理后发现,当前围绕疫情的各种网络不良信息大致可分为三类。

  周丹介绍说,一种是“灾害渲染类信息”,如“某地封城”“某地出现大规模传染”等,极易引发群体性恐慌,致人丧失理性判断;另一种是“应急对策类信息”,如“板蓝根童子尿是特效药”“下雪会冻死病毒”等,根本无法有效应对疫情,还很可能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带来伤害;还有一种是“日常播报类信息”,如“火神山医院选址有误需重新选址”“某主任擅离职守被感染”等,也很容易引发群众负面情绪,给疫情防控带来不利影响。

  “如今网上一说起某样东西对防疫有效,人们马上就开始疯狂抢购,是否有效不好说,光是大面积人群聚集就极易导致疫情迅速传播,这可不光是浪费钱财的问题,严重者甚至会危及生命健康。”说起那些网络不良信息带来的危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杜永强十分气愤。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主任、互联网法律专家滕立章也认为,抗疫关头,各种不良信息蜂拥而至,容易使公众对疫情产生错误认识,进而产生恐慌情绪,带动公众作出各种不理智举动,如集中性出行、抢购以及服用各类所谓“特效”药物进行预防等。

  “一方面人群聚集会加速疫情传播,另一方面盲目相信和滥用‘特效’药,也会使消费者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滕立章说,各种与疫情相关的不良信息泛滥还会堵塞科学规范信息的有效传播,影响政府部门调控措施的有效开展,损伤政府公信力,给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阻力。

  “大疫当前,亟待破除不良信息这块‘绊脚石’,政府和群众万众一心,紧密团结,互相配合,争取提早取得疫情阻击战的胜利。”杜永强认为。

  各地加大处罚力度

  1月25日,包头市东河区一男子在网上谎称自己确诊患有新型肺炎。经人举报后,包头公安机关迅速找到该网民,其承认了造谣事实。公安机关对涉事网民以谎报险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200元。

  1月26日,包头确诊两例患者后,一些不良信息转变为“包头某地还有”,随后又出现了“某地又发现武汉人”及“板蓝根童子尿是特效药”等内容。

  为提高打击不良信息力度,更好地净化网络环境,包头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利用专业技术力量进行网上主动巡查,包头公安机关新媒体平台推送“关于举报网上传播疫情谣言的通知”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对于各种不良信息,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辟谣,及时止谣。

  “通过多渠道、多途径打捞各种不良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应对举措,净化了涉疫情舆论环境。”杜永强告诉记者。

  1月26日下午,江苏南京警方工作发现,网上流传一则“南京自1月27日零时起交通停运、全面封城”的信息,落款为“南京日报记者赵某某”。后经证实,这是一则谣言。

  南京市公安局通报介绍,经查,1月26日15时许,孙某出于吸引眼球的目的,编造了这一谣言,并发布在多个网络群组中,随后被快速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6日当晚,孙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李晓晖介绍说,自进入疫情防控工作以来,邢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18名散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谣言或谎报疫情警情的人员进行了处理,形成了较大震慑作用,目前当地网络不良信息传播势头已得到有效遏制。

  连日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严查散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良信息的违法行为,大量相关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极大地净化了网络舆论环境,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建议加强权威信息披露

  “网络上接连出现各种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各种不良信息,此类事件不断被曝光,再次突显了维护清朗网络环境的重要性。”李晓晖告诉记者。

  采访中,多位专家学者和公安民警均表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针对互联网散播谣言的特点,利用技术手段,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严厉惩戒。

  在肯定源头治理的同时,滕立章发现,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虚假及不良信息的惩治力度已经相当严格,包括行政拘留、罚款甚至刑事责任等,但在发生重大疫情后,不良信息大量出现,查处难度会很大,且单纯依靠事后的法律惩治并不能及时规避由此引发的负面效果。

  杜永强也告诉记者,当发现不良信息将对疫情防控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且已触犯法律时,要第一时间快速打击,但要注意打击尺度,即起到有力震慑作用即可,切忌过度打击,堵塞了群众正常的发声渠道。

  “要把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应用于互联网治理当中,有效遏制各种不良信息传播。”周丹对记者说。

  李晓晖提出,权威信息发布十分重要,其公开要快速、透明、全面,尽量压缩不良信息产生的空间。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四级高级警长吉文元也认为,谣言止于公开透明,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用大量权威科学理性的声音为公众提供可供判断的主流依据,这样一来不良信息自然就没有了市场。

  杜永强建议,政府部门要有快速且全覆盖的信息发布渠道,根据群众关注的热点主动发声回应关切,将正确的主流信息第一时间推送到群众面前,为群众答疑解惑,建立起和群众之间经常性、良性的互动关系。

  吴结兵告诉记者,还可以培育发展一些专业性社会组织,使群众在政府的权威信息之外,有更多的科学、专业信息来源,这也将有助于抑制不良信息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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