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规范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专项检查从下文之日起至10月23日结束。
二、组织实施
此次检查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按属地管辖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期间,市局将适时派出检查组对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开展重点抽查。
二三、检查对象和重点
此次检查的对象为全市农产品类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重点检查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服务收费行为:
(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收费公示不规范的;
(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四)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五)市场投资主体是否利用优势地位,随意变更服务收费标准、扩大范围收费或加收费用;
(六)其它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本次检查作为降低市场流通费用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组织,集中安排力量,对辖区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摸清情况。要结合检查,全面调查了解辖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各项服务收费情况,摸清辖区农产品类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投资主体、数量和收费(包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等基本情况,对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的要及时进行立案查处。
(三)及时总结报送。检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认真做好总结, 10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通过OA一体化办公平台报送市局价格监督检查科(联系人:陈芸,联系电话:0598-8289913)。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