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许可证进行施工建房被处罚

信息发布时间:2022-12-13|来源: 三明市... |浏览次数:24172|专栏: 失信惩戒 分享到:

8月29日,县城管局规划中队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户主郭某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施工建设郭某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施工建房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的规定对此,执法人员立即采取现场取证,快速固定违法证据,依法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9月9日,对郭某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施工建房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城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郭某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责令停止建设,对其建设行为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城管局于2022年9月9日对郭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该房屋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本案办理过程中,执法队员始终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对当事人采取面对面以案说法等说服教育方式,提醒当事人今后生产生活中,要学法、懂法、知信、守信,树立“诚信为本、信誉为重”的观念。

下一步,我局还将继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引导市民增强诚信意识,推动形成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让诚信文化氛围日渐浓郁,诚信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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