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多措并举推进农产品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发布时间:2022-05-16|来源: 三明市... |浏览次数:31562|专栏: 标准规范 分享到:

建宁县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把农产品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的重要抓手,积极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经营,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环境,培育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诚信意识。

一是摸清生产主体,建立信用档案。依托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对辖区内379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备案登记,分类造册,实行一主体一档案,实现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全覆盖;围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品种,将52户蔬菜种植散户纳入信用体系建设范围,做到应纳入尽纳入。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开展事前信用承诺。以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结合推进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对照“达标”涵义,建立统一承诺内容,写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牌进行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一并公示乡镇网格监管员、协管员、相关信息,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渠道,推动生产者“自律”与社会监督“他律”相结合,压紧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信用监管。及时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指导乡镇网格员、协管员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信息填报、归集、核实、整理等工作。将赋码出证(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情况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及时完整规范上传追溯信息,上市销售产品全部源头赋码出证的生产主体。积极协调本区域种植、畜牧、渔业等产业部门以及动物防疫、技术推广、品牌认证、检验检测、综合执法等机构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日常巡查、监督执法、检验检测及三品一标”认证等、荣誉表彰等信息及时归集至信用档案中。

四是实行奖惩激励,推进事后信用评价应用。制定《农产品生产主体诚信管理实施细则》,成立诚信评审小组,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把信用作为重要内容,实施与扶持补贴、评优评先、试点示范、创建认定、品牌推选等工作“五挂钩”。建立红黑榜制度,对生产主体进行信用评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信用评分排名前十五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3000-8000元的奖励激励,相应降低监督抽查频率频次;对失信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连续两年常规药品检测超标或发生1起检测出违禁药物的,取消其相应优惠政策。

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并使用网络、LED等方式加大信用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单位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形成诚信经营的良好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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